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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本科课程重修、免修、免听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3-10 11:26:42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      点击率: 次     打印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本科课程重修、免修、免听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本科教育学分制方案》,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补考、重修

    1、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参加补考(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参加补考。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可以参加重修。

2、通识课和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允许重修1次;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申请补考、重修、改选或放弃,但须缴重修费。

3、重修必须按学分缴纳重修费,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制定高等学校补考、重修、第二专业辅修课程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2]252号执行)。

   4、学生重修可以跟低年级该课程学习,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班学习,或在教师辅导下自学。跟班重修、自学重修和组班重修均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5、教务处统一组织的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份和十二月份。

    6、重修课程成绩以重修后的合格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免修

    1、学生已获得与某门课程相关的省级以上证书,或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通识课、学科核心课通过自学等途径,认为确已掌握者,可申请参加免修考试,但必须修满前各学期所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均在75分以上。

    2、学生申请免修考试,应在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6 17周,填写《申请课程免修考试审批表》,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并按规定交费后方可参加免修考试。免修考试一般安排在开学后第三周进行。

    3、免修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者获准免修,登记成绩时,注明免修考试并给予学分。如免修课程有实验环节,需参加实验及格后,方给予学分。

    4、通过免修考试者需另选其他课程,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免修考试不通过者,必须跟班修读此课程。

    5、下列课程不接受免修申请:

  1两课、军事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等;

  2)军事训练、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所有实践环节。

三、免听

学习成绩优良且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某些课程课堂学习时,可申请免听相关课程的全部或部分。免听课程不得超过当学期所选修课程总数的30%。免听课程一律不免考。

    1、修满前各学期所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均在75分以上,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导师同意后,准予不随堂听课而参加考试,但作业及实验仍应按要求完成。

    2、凡未获准免听者,应按校规随堂听课。

    3、当所选课程时间冲突时,学生应提出部分免听申请,程序及要求同上。

    4、下列课程不接受免听申请: 

    1两课、军事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等;

    2)军事训练、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所有实践环节。

五、其他

    1、本办法自20169月起开始试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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