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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医学院教案、讲稿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15 11:21:07      作者:教务处      来源:本站      点击率: 次     打印

抚州医学院教案、讲稿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教案、讲稿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教师备课质量的综合检验。为规范我校教案、讲稿,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章  教案的规定

第二条  教案是教师备课时写的教学方案,包括:教学目的、要求、内容、方法、教学过程(时间分配、归纳总结、作业习题布置等)、教具等。

第三条  按格式要求填写教案表格,包括课程名称、教学院部、教研室、教师姓名、职称、授课时间、授课题目、授课对象、教材及主要参考书、教研室主任审阅意见、签名及时间等,不能缺、错项。

第四条  教案以一次课堂教学为单元撰写教案,写明学时。

第五条  以分钟为单位对教学进程进行时间分配,时间安排要体现教学内容的自然节点,并与课次的总时间吻合。

第六条  教案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重启发。

第七条  教学方法包括讲授式、启发式、讨论式、研讨式及PBL等。

第八条  媒体与教具包括传统教学手段(板书、实物、挂图、模型等)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CAI课件、网络等)

第九条  授课中要有加强以下内容的举措

(一)如何加强基础与临床的联系(公共课程为如何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二)启示学生思维方面。

(三)指导学生自学方面。

(四)介绍学科进展内容。

第十条  有课堂设问、课后复习思考题及作业题。可通过网络辅助教学网站进行思考题、作业题的布置、练习、解答及交流。

第十一条  有教学实施情况及分析内容,授课结束1周后授课教师填写,内容主要为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描述与评价,并提出今后授课的注意事项及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教案文字工整,排版布局合理。

第三章  讲稿的规定

第十三条  讲稿是对教案内容的具体组织和表达。

第十四条  讲稿应严格按教学大纲编写,要与学生的层次、专业、知识面相结合。

第十五条  讲稿内容完整、详细。

第十六条  讲稿内容要能体现自己的教学特点。

第十七条  要有学科前沿知识。

第十八条  讲稿文字工整,排版布局合理。

第四章   

第十九条  教案、讲稿均应有纸质版或电子版,每学年有标注的修订和充实内容。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写出2周的教案,对于讲授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完成全部教案。

第二十一条  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应有不同教案讲稿,教案讲稿必须每年修订,过期教案、讲稿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  教案应由教研室主任审阅并签字。

第二十三条  所有教学环节均应有规范、完整的教案和讲稿。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以往相关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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