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医学院教案、讲稿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案、讲稿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教师备课质量的综合检验。为规范我校教案、讲稿,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章 教案的规定
第二条 教案是教师备课时写的教学方案,包括:教学目的、要求、内容、方法、教学过程(时间分配、归纳总结、作业习题布置等)、教具等。
第三条 按格式要求填写教案表格,包括课程名称、教学院部、教研室、教师姓名、职称、授课时间、授课题目、授课对象、教材及主要参考书、教研室主任审阅意见、签名及时间等,不能缺、错项。
第四条 教案以一次课堂教学为单元撰写教案,写明学时。
第五条 以分钟为单位对教学进程进行时间分配,时间安排要体现教学内容的自然节点,并与课次的总时间吻合。
第六条 教案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重启发。
第七条 教学方法包括讲授式、启发式、讨论式、研讨式及PBL等。
第八条 媒体与教具包括传统教学手段(板书、实物、挂图、模型等)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CAI课件、网络等)
第九条 授课中要有加强以下内容的举措
(一)如何加强基础与临床的联系(公共课程为如何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二)启示学生思维方面。
(三)指导学生自学方面。
(四)介绍学科进展内容。
第十条 有课堂设问、课后复习思考题及作业题。可通过网络辅助教学网站进行思考题、作业题的布置、练习、解答及交流。
第十一条 有教学实施情况及分析内容,授课结束1周后授课教师填写,内容主要为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描述与评价,并提出今后授课的注意事项及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教案文字工整,排版布局合理。
第三章 讲稿的规定
第十三条 讲稿是对教案内容的具体组织和表达。
第十四条 讲稿应严格按教学大纲编写,要与学生的层次、专业、知识面相结合。
第十五条 讲稿内容完整、详细。
第十六条 讲稿内容要能体现自己的教学特点。
第十七条 要有学科前沿知识。
第十八条 讲稿文字工整,排版布局合理。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教案、讲稿均应有纸质版或电子版,每学年有标注的修订和充实内容。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写出2周的教案,对于讲授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完成全部教案。
第二十一条 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应有不同教案讲稿,教案讲稿必须每年修订,过期教案、讲稿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 教案应由教研室主任审阅并签字。
第二十三条 所有教学环节均应有规范、完整的教案和讲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以往相关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