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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15 19:59: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次     打印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南大教函〔2020〕5号)和南昌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    

1、2023级本科在校生。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就业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南昌大学有明确约定的学生、当年南昌大学招生简章有明确说明不能转专业的特殊专业学生、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2、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学院本专业排名前40%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转入专业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专业要求

1、学生自愿申请

2、原专业为非五年制专业录取后转入2024级学习。

(三)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要求

学生自愿申请

三、时间安排

1、3月15日之前,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并将实施细则和转专业计划表报送南昌大学教务处。

2、3月22日前,学生填写《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

3、3月29日前,完成对学生转专业申请的核实和审批,并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报送南昌大学教务处。

4、4月12日----4月28日 根据转专业计划和学生意愿、成绩排序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5、5月10日前,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名单汇总表报送南昌大学教务处。

四、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学生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排序,按各专业拟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附件:抚州医学院2023级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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