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09级护理专科学生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6 15:45: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教务处      点击率: 次     打印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已到,根据卫生局要求:请2009级护理专科已通过执业护士考试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教务处202室领取;如本人确实有困难不能来领,可委托他人代领,但代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前来领取。
    
领取时间:2月28日-3月29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6:30

院教务处
2013年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2013届毕业生网上校对学籍和图像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上半年等级考试报名通知